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密切围绕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国际化学化工前沿思想和手段解决化工资源有效利用的重大科学问题与技术集成原理,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为解决国家实际需求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科学研究,实现科学技术为社会发展服务。通过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与整合,围绕“以何种途径利用化工资源”这一重大科学问题,形成了三个特色的研究方向:插层化学、可控聚合、过程强化。
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面向国内外研究机构和人员开放运行,设立“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欢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工作者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一、资助领域
开放课题主要资助与化工资源开发、利用、分离、合成与转化方法及产品工程等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及具有重要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主要包括:
1. 无机化工资源
盐湖镁、锂资源、稀土资源、贵金属资源等战略性无机化工资源的高效、高值利用研究。
2. 化石资源
石油资源、煤炭资源等化石资源的高效清洁转化与利用研究。
3. 生物质资源
医用生物、植物、农业废弃物等资源的高值转化与利用。
本年度,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在生物质资源转化、利用方面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以及与医药、健康、环境、催化密切相关的生物资源利用的应用基础研究。拟在此方向资助研究专项3~5项。
重点实验室自2011年设立开放课题西部地区专项,重点支持与我国西部地区(青海、内蒙古、新疆等)的盐湖、稀土、石油和煤炭等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的研究。本年度,重点实验室继续支持该方向的研究课题,并鼓励申请者与实验室研究人员合作申报。拟资助研究专项3~5项。
为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开展创新性科研探索,实验室在研究方向下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本项目的本科生应选择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联系导师,以研究小组(5人以内)形式申请,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申请说明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
2.研究期限为2015 年 2月至 2016 年12月,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为5万元。
3. 项目执行一年后,应提交课题进展报告。
4. 项目完成后,应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报送成果材料。
5. 发表论文应注明成果为“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fund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hemical Resource Engineering),并在作者单位标注“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hemical Resource Engineering)”。
6. 课题管理按照《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凡符合以上研究方向与申请条件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实验室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资助课题。
三、联系方式
申请人按《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格式填写申请书,并在2014年12月25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hdsys@mail.buct.edu.cn ,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以下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98号信箱
北京化工大学 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宋晶
Email: zhdsys@mail.buct.edu.cn
电话: 010-64425385 13051288632
传真: 010-64425385